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宣布對加密貨幣交易所 Binance 和 Coinbase 提起訴訟後,美國的塵埃開始塵埃落定。我們現在想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
監管清晰度一直是加密貨幣和 DeFi 領域反覆出現的問題,因為一些受監管實體仍然對加密資產的法律分類感到擔憂。但這種情況可能正在改變。
最近 SEC 和 Ripple Labs 之間的案件為尋求監管透明度帶來了一線希望。 7 月初,Ripple 在此案中取得了部分勝利,當時美國地方法院裁定,在交易所和透過演算法出售其 XRP 代幣不構成投資合約。然而,法院表示,機構銷售代幣確實違反了聯邦證券法。
儘管未來仍不確定,但這項消息已引發機構投資界的行動。老牌傳統金融公司似乎正在介入,貝萊德 (BlackRock)、富達 (Fidelity)、施瓦布 (Schwab) 和 Citadel 最近都宣佈在加密貨幣領域申請交易所交易基金。
將塑造數位未來的四項法案
機構投資人要全面擁抱數位資產,需要明確的監管。據報道,自 2022 年以來,至少有 50 項數位資產法案被提交給國會,旨在管理從穩定幣到美國監管機構管轄範圍的一切事務。
然而,其中至少有四項被認為如果通過成為法律,可能會對行業產生重大影響。
21世紀金融創新與科技法案
該法案於 7 月 20 日提出,旨在建立一個可靠的流程來確定數位資產是商品還是證券,並明確監管機構的管轄範圍。
該法案由美國眾議院農業和金融服務委員會的共和黨成員提出,將賦予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管理數位商品的權力,並明確 SEC 的管轄權。
換句話說,它將為已被標記為證券的加密資產提供一個重新標記為商品的流程。這不僅將為現有的加密貨幣項目提供明確的標準,還可以迎來一波新的創新浪潮,因為新創公司將擁有明確的監管框架來運作。
負責任的金融創新法案 (RFIA)
與前一項目標類似的法案是 Lummis-Gillibrand 法案,簡稱 RFIA。它旨在澄清 SEC 和 CFTC 在加密貨幣監管中的作用。它還旨在透過提供法律來防止再次發生 FTX 式事件,從而為消費者提供更大的保護。
數位資產稅務處理的清晰度也包括在內,聯準會將被命令在公平的基礎上處理加密公司主帳戶的銀行申請。到目前為止,世界上只有少數幾家對加密貨幣友好的銀行,而且許多銀行都很難開設帳戶,因此這一元素將特別受歡迎,為銀行系統目前尚未考慮的數位資產提供一定的可信度。
它還將認為存款機構是唯一被允許發行穩定幣的機構,並將在稅法中為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AO)留出空間,並委託一個諮詢委員會以及有關該行業的大量定期報告。
由於沒有就 DAO 的監管方法達成全球共識,這項政策的缺點是 DAO 可能很容易在海外尋求更有利的稅收環境。目前約有13,000 個DAO,持有約$230 億美元,因此,儘管監管對於保護資產持有者來說勢在必行,但它也是一個龐大且不斷增長的投資領域,美國可能希望透過制定積極的稅收政策來維持一定的控制權。
數位資產市場結構法案(DAMS)
DAMS 於 6 月 1 日推出,是另一項法案,旨在定義 SEC 和 CFTC 的加密相關角色,並為監管機構確定某些加密貨幣是否為證券或商品製定框架。
該法案正在引起一些關注。 6 月26 日,眾議員瑪克辛·沃特斯(Maxine Waters) 致函財政部長珍妮特·耶倫(Janet Yellen) 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加里·詹斯勒(Gary Gensler),要求他們對該法案發表意見。
根據擬議的法案,加密代幣必須經過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認證,以證明其已充分去中心化,然後才能獲得商品地位。
更重要的是,加密貨幣交易所將能夠作為另類交易系統(ATS)在 SEC 註冊,監管機構將無法因為交易數位資產的平台而拒絕註冊。
DAMS 將澄清 ATS 規則,並允許數位商品和穩定幣在 ATS 平台上進行交易。此外,如果符合要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將被要求允許經紀交易商託管加密貨幣。
數位商品交易法 (DCEA)
DCEA 於 2020 年 9 月首次推出,並於 2022 年 4 月重新推出更新版本,並補充說,穩定幣提供者可以註冊為“固定價值數位商品營運商”,包括記錄和報告要求。
DCEA 賦予 CFTC 註冊和監管現貨交易所的權力,現貨交易所與其他商品交易所遵循相同的規則。不被視為證券的加密貨幣在 CFTC 的職權範圍內被標記為數位商品,並且 SEC 將監管加密證券的發行。
加密專案開發商還可以透過提交在交易所公開交易和列出其資產所需的披露信息,自願向 CFTC 註冊。
我們該去哪裡?
早期跡象表明,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激進行動的反應可能標誌著人們對數位資產的態度開始轉變。現在需要的是清晰度。
與 SEC 的戰術僵局似乎是加密貨幣行業內許多人的策略,瑞波幣的勝利證明了這一點。其目標不一定是推翻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目前的解釋,而是承受其打擊並努力製定新的、更有利的立法。這種方法雖然有爭議,但可能被證明是明智的,因為考慮到美國國會立法可能比 SEC 的現有立場更容易被接受。
如果世界其他地區也效仿,這將為機構投資者帶來一些急需的安心。
莫娜·艾爾·伊莎 是的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 前衛,一個機構 DeFi 平台。
文章來自網路:將定義數位資產未來的四項法案